柳建管字〔2018〕99号
转发《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厘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
职责边界的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和《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桂发〔2017〕26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合作意识,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厘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职责边界的意见》(桂建督发〔201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厘清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业主管部门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职责边界的意见(桂建督发〔2018〕5号)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12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